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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面向全市选聘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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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秀屿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莆田市秀屿区现面向全市选聘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秀屿区区属国有一级公司总经理1名。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发挥市场机制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

4.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

5.坚持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

6.坚持依规依纪依法。

三、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市在编在职干部、职工(不含教师、医护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决定,坚持原则,顾全大局;

2.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体条件

1.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一般应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一级、二级主任科员或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级2年以上;事业单位一般应现任事业正科级领导职务、七级职员或任事业副科级领导职务、八级职员及相当层级2年以上;国有企业一般应现任相当正科级岗位或任相当副科级职位2年以上。以上任职经历可以合并计算(均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

2.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3月以后出生);

4.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应符合《党章》及有关规定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报名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秀屿区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月25日。秀屿区内报名人员签字后报送秀屿区委组织部(1号楼306室);秀屿区外报名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报名表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xyzzbgbk2014@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国有企业报名+姓名”)。

2.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了解。面试重点了解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等。为确保选聘质量,选聘职位数与面试人选达到1:3比例时方可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根据面试了解情况,研究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差额比例为1:2。人选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综合评价。

5.确定人选。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安排任职岗位,若无合适人选,可不予选聘。

6.公示任用。拟任人选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txy.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组织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法律知识考试。

7.办理任职。办理相关任职手续,任职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同等职务职级安排工作。

8.薪酬待遇。实行目标考核年薪制,按照秀屿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秀屿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4-5851267

附件:

附件:秀屿区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报名登记表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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