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秀屿区商务局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
二、见习时限及待遇:见习期为1—12个月,见习期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2715元/月),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5个岗位,共10人)
序号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上班地点
1
办公室
2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秀屿区商务局
2
商贸股
2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秀屿区商务局
3
三产办
2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秀屿区商务局
4
电商股
2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秀屿区商务局
5
外资外贸股
2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秀屿区商务局
其它条件要求:(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
(三)具有学历及相关证件;
(四)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日(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将报名表(附件)、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xywj1697@163.com提交,邮件名字格式为“2023年见习生申请+姓名+意向岗位”。
(二)资格审核
秀屿区商务局在面试前组织审核工作,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三)面试考核
由秀屿区商务局组织相关用人单位开展面试考核,在二月份上旬和二月份下旬各组织一次,若第一次招满将不再组织第二次面试。面试参考结构化面试方式,按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者中择优录取。有专业优先的岗位,若优先专业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合格即占用招聘岗位数。
(四)聘用
拟聘用的见习人员名单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专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和时间,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区商务局与拟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后管理
按照《莆田市秀屿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莆秀人社[2020]59号)执行。
联系电话:0594-5851697联系地址:秀屿区商务局210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txy.gov.cn/zwgk/gsgg/202302/t20230201_17972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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