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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开报名、面试、成绩公示等环节,现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面试成绩第一名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放弃录用资格,由第二名进行递补,故决定录用陈野为我处工作人员。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期7天: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0日止。
联系电话0594-7975911。
莆田市学园公证处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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