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莆田市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规定和招聘工作安排,现将笔试加分审核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认定对象:符合政策加分条件(见附件1-2)的考生。
二、审核认定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6日(上班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审核认定地点:秀屿区教育局组织股(706室),联系电话:0594-5850736。
四、审核认定材料:
1.《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信息系统中打印);
2.笔试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3年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3)
5.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退役运动员和退役士兵加分对象提供:毕业证书,服役、退役证明,获奖、立功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加分对象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2023年服务期满的考生应提供当地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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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人发[2006]10号
附件2: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闽人发〔2009〕221号
附件3:2023年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
秀屿区新任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1日
原标题:2023年莆田市秀屿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第3号)
文章来源:http://www.ptxy.gov.cn/ztzl/jyzl/gggs_33101/202304/t20230421_1814389.htm
(责任编辑:小今)